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
海)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
增担保总额为 23,500 万元。
2、公司前期为子公司齐齐哈尔启环科技有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
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白城市东嘉环保有
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12,247.48 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172,471.81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9,7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
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
德新环卫”)提供担保额度 130,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鄂州鄂清”)提供担保额度 5,6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森蓝环保”)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冀清”)提供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
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应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鄂
清、森蓝环保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辛集冀清 2018 年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400 万元调剂至鄂州鄂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2018 年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1,500
万元调剂至森蓝环保。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不
变,相关担保要求、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保持一致。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
次调剂前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鄂州鄂清、森蓝环保、辛集冀清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经股东大会 本次调剂前 本次调剂前可 本次调剂后 本次调剂后可
授权担保额
度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调出方 辛集冀清 40,000 10,000 30,000 10,000 29,600
调入方 鄂州鄂清 5,600 0 5,600 0 6,000
调出方 融资租赁 20,000 20,120.99 15,230 20,120.99 13,730
公司
调入方 森蓝环保 2,000 1,000 2,000 1,000 3,500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桑德新环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
简称“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
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桑德新环卫向交通银行北
京公主坟支行申请的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综合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提供
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 48,233.45 万元,上述担保事
项发生后,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 63,233.45 万元,桑德新环卫可用担保额度为
71,924.37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鄂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绿色信贷补充协议》,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
司与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鄂州鄂清向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自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28 年 5 月 2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债权额为 6,000 万元。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鄂州鄂清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鄂州鄂清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鄂州鄂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森蓝环保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
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债权额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
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森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2,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有关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 3,500 万元,森蓝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被担
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齐
齐哈尔启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
申请的 5,2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齐齐哈尔启环向民生银行哈
尔滨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5,2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齐齐哈尔启环向民生银行哈尔
滨分行申请的 5,2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 万
元,公司目前为齐齐哈尔启环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5,125 万元。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632.93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
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582.09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
的 632.93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1.02 万元,公司目前
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531.07 万元。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1,367.07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
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326.23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
的 1,367.07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9.96 万元,公司
目前为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216.27 万元。
4、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桑德新环卫在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桑德新环卫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
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
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850.43 万元。
2020 年 1 月,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
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
子公司桑德新环卫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桑德新环
卫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桑德新环卫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
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
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225.2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新环卫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桑德新环卫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
申请的保理合同于近期归还上述贷款中的本金为 256.62 万元,公司目前为桑德新环卫向西
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业务担保余额为 1,350.09 万元。
5、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桑德凯
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9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
效期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本次为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沈阳桑德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余额为 788.5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14.23 万元,公司目前为沈阳桑德
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774.32 万元。
6、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
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
下简称“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 2 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
为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海南启
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957.4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6.9 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迪向该
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950.50 万元。
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中
行临朐支行”)申请的 8,680 万元 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中行
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
保余额为 7,215.5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
8,68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20 年 2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303 万元,公司目前为临朐
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6,912.50 万元。
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9,000
万元 8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6,850 万元(详见
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
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
请的 9,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0 万元,公司目前为临朐邑清向该
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6,100 万元。
9、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白城市东
嘉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城环保”)向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融资租赁”)申请的 8 年期 23,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白城环保向
中电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白城环保向中电融资租赁申请
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融资租赁款情况:白城环保向中电融资租赁申请
的 8 年期 23,000 万元融资租赁于 2020 年 2 月归还本金 3,000 万元,公司目前为白城环保向
中电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
10、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森
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
次为森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森蓝
环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森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
请的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于 2020 年 2 月全部归还完毕,公司目前为森蓝环保向该行申
请的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1、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桑德
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再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滨支行(以
下简称“平安银行海滨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65,000 万元 5 年期贷款提供担保。在本
公告所述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桑德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58,993.88 万元(详
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
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桑德再生向平安银行海滨支行申
请的 65,000 万元贷款于 2020 年 2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310 万元,公司目前为桑德
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58,683.88 万元。
1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 14,800 万元 3
年期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
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6,66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
申请的 14,800 万元贷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220 万元,公司目前为融
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4,440 万元。
13、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最高不
超过 5,200 万元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
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2,49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
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
行申请的 5,200 万元贷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490 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
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
14、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自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9 月 8 日止最高不超过 4,770 万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在公司
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保理融资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
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保理融资担保余额为 4,601.74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申请的 4,770 万元保理融资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640.75 万元,公司目前
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960.99 万元。
15、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分别申请的 12,600 万
元、1,4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
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
8,34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
行申请的 1,400 万元贷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 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向湖
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2,600 万元贷款于 2020 年 2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 万元。公
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 8,320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172,471.81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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