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并保证: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本人出具的承诺进行调整的,则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本文件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秦军满 张向南 韩又鸿
冯立民 周科平 张继德
李相志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马金平 闫俊华 侍璐璐
刘建辉 徐振华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