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贵阳新天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
对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通过
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做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汇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汇伦生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汇伦生物”)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目前正
在申报包括用于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
等多个仿制药及创新药生产批件。控股股东新天生物提议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8,000万元人民币对关联方汇伦生物进行增资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
小分子化药领域,包括抗肿瘤、心脑血管等疾病的仿制药及创新药领域的产业布
局。本次关联交易,以汇伦生物前次增资参照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上海汇伦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546号】,商议确定的汇伦
生物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暨投前估值85,000万元
为基础,增加汇伦生物前次现金增资总额16,000万元,确定汇伦生物本次增资前
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暨投前估值为101,000.00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汇伦生物进行增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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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俞建春 钟承江 罗建光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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