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海通证券指
定刘军、刘晴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负责该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
续督导期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根据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海通证券发来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海通证券原
保荐代表人刘晴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沈亮亮(简历情况后附)
接替刘晴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沈亮亮、刘军。
特此公告
附:沈亮亮先生简历
沈亮亮,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浙江大
学法律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自 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主持或
参与双成药业、永新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科达机电、莱宝高科、贵绳股
份、上海建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项目,昆百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多
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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