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静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向巨星
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其持有巨星农牧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振静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并购
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振静股份本次交易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
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
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巨星农牧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是四
川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因此,巨星农牧属于“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
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国务院关
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
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
上市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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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拥有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三大产品线。所处行业归属于“制造业”之“皮革、
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19。
标的公司巨星农牧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的养殖业务属于“农、
林、牧、渔业”之“畜牧业”,行业代码“A03”;饲料业务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
行业代码“C13”。
因此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2)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贺正刚及其控制的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126,5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71%,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和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贺正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50,864,123 股
股票,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32.24%;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126,987,763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的 27.14%,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仍然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贺正刚仍然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振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
下游并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方案为振静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巨星农牧
100%股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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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意见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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