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20 年 2 月 27 日 星期四
3、 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5 日 星期四
5、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六
楼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 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分
别为:缪品章、陈苹、范平、缪福章、叶宇煌、陈川、汤新华、苏小榕、
林东云。
8、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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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通畅电
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
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缪品章先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
保合同等相关事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子公司治理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子公司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日发布
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拟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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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及《信息披露工作细则》、《新媒
体登记监控制度》同步废止。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发
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意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
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制度经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及《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同步废止。修订后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规定,
现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制度经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同步废止。修订
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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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制度经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同步废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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