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控股股东四川省
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
统借统还财务资金支持。旅投集团将根据其统借资金到位情况及公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分期借予使用。
旅投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任丁、汪洪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旅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80 号 11 楼
3.法定代表人:任丁
4.注册资本:653,800.00 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
文件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酒店管理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票务代理服务;租赁业;游览景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娱乐业;文化艺术
业;体育组织;休闲健身活动;房屋及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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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运输代理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统借统还财务资金支持。甲方
可根据其统借资金到位情况分期借给乙方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的统借资金到期日止,最长不超
过 2 年。
4.交易目的: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5.借款利息:乙方按照甲方统借资金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银行同期
贷款基础利率(LPR)+ 55BP)和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
6.协议签署: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按照旅投集团统借资金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银行同期贷款
基础利率(LPR)+ 55BP”)和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
公司未提供资产抵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公允原
则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所借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利于保证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数量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旅投集团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旅投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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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构成关联交易。旅投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借
款利率合理、公允,是对公司发展极大支持的有力体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按程
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旅投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能够有效改
善公司的现金流情况,有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能力,借款利率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任丁、汪洪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综上
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协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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