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循环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与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抵押物的基本情况序号 项目 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 黑(2017)第0190629号 6024.15
2 黑(2017)第0190629号 5331.27
3 房屋 黑(2017)第0190629号 448.00
4 黑(2017)第0190629号 41.00
5 黑(2017)第0190629号 32.17
6 黑(2017)第0190629号 33630.85
合计 45507.44
1 土地使用权 黑(2017)第0190629号 83571.10
合计 83571.10
三、审批决策程序
本次申请抵押贷款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战略发展的需要,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贷款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得到补充,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推动作用。本次申请抵押贷款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行为合理。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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