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债券代码: 143546 债券简称:18 福日 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价格为5.53元/股,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账金额为75,720.00万元;
3、假设本次预计发行股票数量为136,925,853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
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1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2019年1-9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2.20
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8,767.96万元。
假设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三季度数据的4/3,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截至2019年9月30日数据
持平,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9年度基础上按照
-10%、0%和10%的变动幅度分别测算;
6、假设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5,644.71 45,644.71 59,337.30
假设一: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下降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8 0.088 0.086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 -0.107 -0.1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8% 1.903% 1.848%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0% -2.312% -2.245%
假设二: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持平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8 0.098 0.095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 -0.119 -0.1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8% 2.112% 2.051%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0% -2.567% -2.492%
假设三: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增长10%
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8 0.107 0.105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 -0.131 -0.1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8% 2.321% 2.253%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0% -2.820% -2.739%
从上述测算可以看出,本次发行短期内会使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短期内对
公司业绩的增长贡献可能较小,公司长期股东回报的提升仍需通过进一步
业务提升、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来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
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标在短时间下降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
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和财务安全水平,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实。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
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一)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快速发展
3
近年来,公司继续以“强主业、增效益、促提升”为经营方针,坚
持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精心打造通讯、LED光电及内外贸业
务,持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补充流动
资金,不仅可以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而且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
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
高效,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
(三)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补充
流动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公司将充分利用该等
资金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尽可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
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法规的
要求,公司制定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8—2020年)》,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4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
期回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
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权)并支持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
赞成股权激励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
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