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博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编制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
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
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
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
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张 驰
沈纲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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