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
了必要的问询及初步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
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我们对前述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同意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李 丹 张 金 贾宏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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