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华鸿物流购买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华鸿物流购买资产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乃孝 王全国 杨文轩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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