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4: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74 号 2427 会议
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李海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
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和事项: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海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
满。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成员
组成如下:
委员会 主任委员 成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5 人) 李海鹰 谢春生、郑建彪、张宇锋、康斌生
审计委员会(3 人) 郑建彪 谢春生、张宇锋
提名委员会(3 人) 张宇锋 谢春生、康斌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康斌生 谢春生、郑建彪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同意聘任谢春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旭升先生、张奕敏女士、郭治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侯菊艳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副总经理杜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志敏女士担任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杜旭升先生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旭升 郭志敏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
办公地址
道 74 号 道 74 号
电话 0371-67371035 0371-67371035
传真 0371-61388201 0371-61388201
电子信箱 duxusheng@hhkj.cn guozhimin@hhkj.cn
6、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
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柏慧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7、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详见
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
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海鹰先生,196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就留权,毕业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董事长;2015 年 12 月 6 日至 2019 年担任北京七彩通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荣获郑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2003 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厂长(董事长、经理)
称号,并获得 2005 年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09 年 4 月被中共郑州市委宣
传部等三单位评为“跨越式发展优秀人物”。
李海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海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06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1%,为本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谢春生先生,1969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就留权,毕业于重
庆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5 月至今任河南辉煌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河南辉煌信通软
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担任北京全路信通技术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谢春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谢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3、郑建彪先生,汉族,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就留权,
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深圳蛇
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无在辉煌科技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情况。
郑建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郑建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证书。
4、张宇锋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9 年至 1999 年先后在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中国康华房地产开
发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进出口部从事行政管理、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
等工作。1999 年至今任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市广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
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
会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无锡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保健协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
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胜利股份、德展健康的独立董事,互联网金
融安全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7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无在
辉煌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情况。
张宇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宇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证书。
5、康斌生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清华大
学首届 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至 2014 年曾先后在北京录音机厂、松
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同方威视股份有限公司、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
作。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科天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至今
担任中科天艺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至今担任江苏绿海物联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清谊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 CEO。2017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无在辉煌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任职的情况。
康斌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康斌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证书。
6、杜旭升,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工
业高等专科学校电气技术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至今历任公司
副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杜旭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2,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
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奕敏,女,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
2001 年至今历任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河南辉煌城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洛
阳辉煌城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奕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
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郭治国,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
程师。2001 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助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
理,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国铁
路阳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
郭治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62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侯菊艳,女,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工
业大学社会科学系工业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1990 年 6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白鸽集团财务部工作;2004 年至今历任公司成本会计、财务主管;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侯菊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李柏慧,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
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常宁会计师事务所、
宇通集团、生茂格瑞克公司,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2 月本公司财务副总监,
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1、郭志敏,女,197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
历。2006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本公司工作,2016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证
券部,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
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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