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 Co. Law Firm 瑛明律师事务所 Tel 电话: +86 21 6881 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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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
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
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
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
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
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
1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集。202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及 2020 年 2 月 2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
补充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
认证与投票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和其他事项。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现场会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在日月光集团总部 B
栋 1 楼(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169 号 B 栋 1 楼)如期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公告通知的内容一致。
(2) 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平台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证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 9 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708,562,040 股,约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266%。根据有关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
防控的要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人员均有
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资格。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 1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6,945,949 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2%。以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
公告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
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2 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3 发行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4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4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5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6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5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7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8 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6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10 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11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12 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7
2.13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2.14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3.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4.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8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5.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6.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7.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的议案
9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8. 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9.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法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10
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2.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
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1
13.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4.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5.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12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1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735,497,989 股同意,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0 股反对,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3,650,387 股同意,
约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0 股反对,约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0 股弃权,约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 2 名股东代表、1 名公司监事和本所
律师共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
果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1-16 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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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之签署页)
结 尾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陈明夏 陈志军
陆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