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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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①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
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
报表。
    ②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格式变
更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公司收入准则按照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
执行,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
分报表格式,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
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
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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