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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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全力保障股东权益

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

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0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以全票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01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0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以全票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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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04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08 月 0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以全票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制定《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08 月 02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以全票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10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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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

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

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定期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和财务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2019 年度公司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事项的处理、全年报表的编制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并不断优化,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

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

理财产品,增加了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4、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规,作为公

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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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相关材料,并认真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的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处置资产,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形。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符合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允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8、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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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定,规范了未公开信息

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同时持续加大对内幕信息内部流转环节的排查,不

断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

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切实遵守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也不存在内幕信息

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

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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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出具专项

被查意见,并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

法规方面的监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新的一年里监事

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的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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