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 2020-9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 年 11 月 5 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之国内销售机构上
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生
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签订《股权购买协议》,收购江苏辉丰持有
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上海迪拜”)50%的股权,股权预估购买价款为人民
币 3.7 亿元,最终购买价款根据上海迪拜交割日净负债确定并受限于评估报告内
容。如任意一项交割条件在 2020 年 2 月 29 日未达成,则《股权购买协议》可由
公司或江苏辉丰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如适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53 号)及《关
于收购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 号)。
因《股权购买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条件尚未满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辉丰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
1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 公司及江苏辉丰一致同意,交割后,如果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与上海迪拜间的实际业绩未达到经同意的业绩目标,股权购买价款
将根据经同意的公式对应减少。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为江苏辉丰参股
子公司。
2. 公司及江苏辉丰一致同意,原约定的公司或江苏辉丰有权因任何一项交
割条件未满足而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股权购买协议》(如适用)的日期由 2020
年 2 月 29 日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3. 《补充协议》为《股权购买协议》的一部分,除《补充协议》修订的外,
《股权购买协议》内容不变。
三、《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补充协议》为公司及江苏辉丰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