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鹏欣资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鹏欣资源本次限
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鹏欣资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核准及新增股份的发行
鹏欣资源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3131 号),核准鹏欣资源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发行 192,733,727 股股份、向成建铃发行 8,449,704 股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鹏欣资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1,183,431 股新股募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因本次交易向鹏欣集团和成建铃合计发行的
201,183,431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2017 年 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因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而向西藏智冠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合投资”)及西藏风格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发行的 201,183,431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以上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183,431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881,366,862 股。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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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12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1,881,366,862 股
变为 1,891,366,862 股。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完成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及其一致行动人姜
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891,366,862 股变为 2,111,632,555 股。
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
销的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合计 200,000 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111,632,555 股变为 2,111,432,555 股。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新增股份
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111,432,555 股变为 2,218,767,079 股。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
销的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合计 120,000 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218,767,079 股变为 2,218,647,079 股。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
销的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涉及 10 名激励对象合计 2,880,000 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218,647,079 股变为 2,215,767,079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鹏欣资源总股本为 2,215,767,079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逸合投资。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的规定以及《股票认购协
议》的约定,逸合投资承诺:
1、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现金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在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还需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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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供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
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申请锁定。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报送公司相关信息,公司
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的赔偿安
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交易对方由于公司派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
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0,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逸合投资 80,000,000 3.61 80,000,000 0
合计 80,000,000 3.61 80,000,000 0
注:上述股东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24,397,375 -80,000,000 644,397,375
1、有限售国有法人持股 53,667,262 - 53,667,262
2、有限售境内法人持股 447,584,420 -80,000,000 367,584,420
3、有限售境内自然人持股 223,145,693 - 223,145,69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91,369,704 +80,000,000 1,571,369,704
股份总额 2,215,767,079 - 2,215,767,079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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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
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鹏欣资
源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对鹏欣资源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以下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欣环球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蔡 明 战永昌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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