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1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修订的有关要求,本公司作为实施范围内的企业,应
当遵循相关变化并按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以前版本且在适用期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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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不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化,对公司最近一个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情况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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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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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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