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侨银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侨银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预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包括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
入、租出、担保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包括直接为公司提供
担保,以及在第三方为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下提供反担保),预计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
二、提供担保主要关联方情况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郭倍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
2 刘少云
经理
3 韩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珠海横琴珑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4 刘少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对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上述关
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主
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董事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对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
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该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0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
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思超 王蕾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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