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
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
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
大会批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82 号文)的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1 年 8 月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九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283,04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
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
字第 7-007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1 年 8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后,
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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