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
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9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3月18日获得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其中对关联方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现因上述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
追加采购后2019年累计交易金额超出了原预计金额。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
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
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4、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原2019年 现2019年
本次增加
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度预计额 度预计额 增加原因
预计额度
度 度
客户基于
北京七维 采购公司 经营需要
视觉科技 软硬件产 200.00 追加采购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 品 当虹科技
出售商品、 500.00 700.00 产品
提供劳务 北京光线
易视网络
—— —— ——
科技有限
公司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2019
交易类别 关联人 前次预计额度 年12月19日实际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出售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338.56
500.00
商品、提供劳务 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注册资本:606.8367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元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2-A1号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
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425.93万元,净资产为4,095.06万元,营业收入为4,108.44万元,净利润为809.08万
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1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联营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双方的过往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
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间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七维视
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编转码产品、内容识别及其他相关软件产品等,关联交易价
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收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
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
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待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编转码产品、内容识别及其他相关软件产品等,关联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此外
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为所在地的客
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
原则,依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相对较低,公司的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
追加采购公司产品,该等关联交易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交易。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
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
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
《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
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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