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当虹科技预
计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出席本
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
维视觉”)在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对审议交
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类别与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1
单位:万元
原 2019
序 交易对方 本次增加 预计 2019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年度预计 增加原因
号 名称 预计额度 年度全年
额度
客 户基于
采购公司 经 营需要
1 七维视觉 软硬件产 200.00 追 加采购
向关联人
品 当 虹科技
出售商
500.00 700.00 产品
品、提供
北京光线
劳务
易视网络
2 - - -
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500.00 200.00 700.00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 2019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截止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
实际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交易内容 前次预计额度 12 月 19 日实际执
行金额
1 七维视觉 销售产品 338.56
北京光线易视网络 500.00
2 销售产品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338.5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关联关系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606.83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元江
2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 号楼 2-A1 号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
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产为 6,425.93 万元,净资产为 4,095.06 万元,营业收入为 4,108.44 万元,净利润
为 809.08 万元。
(二)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
1.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联营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双方的过往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
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七维视觉科
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间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七
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编转码产品、内容识别及其他相关软件产品等,关
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客户定制
需求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基于经营
需要追加采购公司产品,该等关联交易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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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依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交易价格。该等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相对较低,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发
表同意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
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对当虹科技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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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云都 毛宗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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