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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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7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忠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世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选举谢建伟(SEAHKIAN WEE)先生、张红曼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忠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席,选举陈松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副主席,选举唐晓峰先生、张红曼女士、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彭颖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选举谢建伟(SEAHKIAN WEE)先生、陈松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选举赵世君先生、张红曼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松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周顺松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君女士、曹军先生、张旗升先生、范立明先生、卢宜红先生、唐杰先生、周顺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杨兆龙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玮良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李孟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为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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