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4)。根据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83,361,43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且不超过166,722,86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2月1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及时
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回购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完成情况
2019年3月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0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次回购中,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3,376,74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97元/股,最低成交价4.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5,302,846.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差异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
股份,符合《实施细则》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等,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前一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变动期间 变动 变动股份
方向 数量
哈尔滨誉衡集团 控股股东、提 2019年11月22日至
有限公司 议人(朱吉满) 2019年11月28日 减持 10,470,000
之一致行动人
贵州贵安新区金 提议人(安怀 2019年3月19日至
域投资中心(有 略)之一致行 2019年11月22日 减持 103,420,920
限合伙) 动人
安怀略 董事长 2019年1月31日至 增持 54,217,983
2019年11月22日
孔令忠 董事、总经理 2019年1月31日 增持 255,000
马晟 董事 2019年9月16日至 减持 3,000,000
2019年11月4日
四、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83,376,743股,根据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锁定,则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无限售条件股份
减少。按照截至2020年2月10日的股本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756,927 6.52% 192,133,670 11.5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8,471,684 93.48% 1,475,094,941 88.48%
股份总数 1,667,228,611 100.00% 1,667,228,611 100.00%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传递了公司管理
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和在资本市场的良
好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均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照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发生日( 2019 年 3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25,759,978股)的25%。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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