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智能叁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医疗叁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智能叁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智能叁号”)、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医疗叁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医疗叁号”)。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投资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分别占比不超过智能叁号、医疗叁号最终认缴总额的5%,共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投资领域:智能叁号主要投资于先进技术、智能制造、供应链升级等创业企业;医疗叁号主要投资于生物技术和医疗健康领域中的新药研发、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等创业企业。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目前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由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治则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点治则”)发起设立的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并以现金货币方式分别向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出资2500万元,分别占比不超过智能叁号、医疗叁号最终认缴总额的5%,资金来源均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智能叁号、医疗叁号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规模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智能叁号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治则创业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450 货币
理中心(有限合伙) (GP)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叁号创业投 27,550 货币
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500 货币
限公司 (LP)
其他有限合伙人 19,500~44,500 货币
合计 50,000~75,000 货币
医疗叁号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治则创业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450 货币
理中心(有限合伙) (GP)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叁号创业投 27,550 货币
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500 货币
限公司 (LP)
其他有限合伙人 19,500~44,500 货币
合计 50,000~75,000 货币
上表中,有限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叁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点叁号”)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原点叁号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治则创业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100 货币
理中心(有限合伙) (GP)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货币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货币
(LP)
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 货币
其他有限合伙人 20,000 货币
合计 55,100 货币
其中,中方财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元禾控股、新建元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因此,中方财团、新建元控股、元禾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方。鉴于原点叁号是为投资智能叁号和医疗叁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方财团、新建元控股、元禾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原点叁号,并通过原点叁号投资智能叁号、医疗叁号。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本次投资界定为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未有累计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2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1、中方财团
中方财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6.80%股份。
2、新建元控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国控”)监事刘以广先生担任新建元控股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监事黄艳女士担任新建元董事职务。
3、元禾控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国控董事长、控股股东中方财团董事徐中先生担任元禾控股董事长职务;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董事蒋白夫先生、监事黄艳女士担任元禾控股董事职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88438N
成立日期:1996年4月19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铭卫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6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仓储,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胶合板、木材进口经营权已批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44.7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6.11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50.8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8.40亿元。
2.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56636040L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晓敏
注册资本:822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H栋2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管理、酒店管理、商贸、经济信息服务和国家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7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0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54.3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4亿元。
3.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68203047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澄伟
注册资本:346274.4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3楼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61.9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2.23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19.8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28亿元。
三、 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叁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YK2TT68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6-18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6号楼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原点理则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费建江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以及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 智能叁号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智能叁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治则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06-19;执行事务合伙人:费建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费建江;是否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09-24;法定代表人:刘澄伟;主要投资领域:TMT、医疗健康;基金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0706;是否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5.出资计划及基金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首期认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后续募集完成时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7.5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合伙企业最终募集关闭时未达到目标认缴出资总额,各方有权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拟认缴出资额占目标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并按届时合伙企业的实际募资总额,相应调整其最终认缴出资额。所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货币出资。
6.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先进技术、智能制造、供应链升级等创业企业。
7.投资规模限制: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在单个投资项目中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出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20%。
8.基金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延展期2年(合伙人会议同意)。
9.管理费:投资期内的年度管理费率为总认缴出资额的2%,退出期的年度管理费率为未回收投资成本的2%,延展期和清算期均不收取管理费。若实缴出资最终低于认缴出资的,则管理费相应调减。
10. 管理模式: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设委员3-4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所有投资决策。
11. 收益分配:首先依次返还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本金,其次向所有合伙人分配收益直至达门槛收益率,再次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补分配直至达本轮与上轮累计分配的20%,最后在普通合伙人与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二八比例同步进行分配。
12. 退出机制:通过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二) 医疗叁号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医疗叁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治则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06-19;执行事务合伙人:费建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费建江;是否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09-24;法定代表人:刘澄伟;主要投资领域:TMT、医疗健康;基金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0706;是否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5.出资计划及基金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首期认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后续募集完成时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7.5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合伙企业最终募集关闭时未达到目标认缴出资总额,各方有权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拟认缴出资额占目标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并按届时合伙企业的实际募资总额,相应调整其最终认缴出资额。所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货币出资。
6.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生物技术和医疗健康领域中的新药研发、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等创业企业。
7.投资规模限制: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在单个投资项目中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出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20%。
8.基金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延展期2年(合伙人会议同意)。
9.管理费:投资期内的年度管理费率为总认缴出资额的2%,退出期的年度管理费率为未回收投资成本的2%,延展期和清算期均不收取管理费。若实缴出资最终低于认缴出资的,则管理费相应调减。
10. 管理模式: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设委员2-3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所有投资决策。
11. 收益分配:首先依次返还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本金,其次向所有合伙人分配收益直至达门槛收益率,再次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补分配直至达本轮与上轮累计分配的20%,最后在普通合伙人与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二八比例同步进行分配。
12. 退出机制:通过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有效促进和补充公司主业,从而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风险提示
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智能叁号、医疗叁号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合伙协议、《中新集团叁号基金协议书》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智能叁号、医疗叁号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参与投资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未有累计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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