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 料
2020年3月10日,中国上海
目 录
1.股东大会议程……………………………………………………………3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5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8
4.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10
5.关于增资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12
6.关于选举李龙成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4
7.关于选举张民生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16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288号)
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
9:15-15:00。
召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席宣布开会
二、宣读和审议各项议案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3.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4.关于增资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5.关于选举李龙成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张民生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
四、投票表决
五、计票,休会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主席宣布闭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有关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考核评估结果,拟定了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2018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 是否在
应付 业年金、补充 其他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年薪 医疗保险及住 货币性 合计 位或其
房公积金的单 收入 他关联
位缴存部分 方领取
1 2 3 4=1+2+ 薪酬
3
现任董事:
任德奇 董事长、执行董 35.60 10.26 0 45.85 -
事
侯维栋 执行董事、 64.07 17.40 0 81.47 -
副行长
王太银 非执行董事 156.29 16.95 0 173.24 -
宋国斌 非执行董事 156.29 21.01 0 177.30 -
2018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 是否在
应付 业年金、补充 其他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年薪 医疗保险及住 货币性 合计 位或其
房公积金的单 收入 他关联
位缴存部分 方领取
1 2 3 4=1+2+ 薪酬
3
何兆斌 非执行董事 156.29 21.01 0 177.30 -
退任董事:
彭 纯 原董事长、 71.19 17.85 0 89.04 -
原执行董事
牛锡明 原董事长、 33.09 19.54 0 52.63 -
原执行董事
于亚利 原执行董事、 42.72 11.40 0 54.12 -
原副行长
沈如军 原执行董事、 53.39 15.77 0 69.17 -
原副行长
原执行董事、原
吴 伟 副行长、原首席 64.07 17.40 0 81.47 -
财务官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报酬为2018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2.任德奇先生自2018年6月5日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8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2019年12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选举任德奇先生担任董事长;同日任德奇先生辞去本公司行长职务并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直至本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新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止。经本公司董事会选举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自2020年1月16日起,任德奇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3.王太银先生、宋国斌先生、何兆斌先生的应付年薪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4.彭纯先生自2019年4月9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5.牛锡明先生自2018年2月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6.于亚利女士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7.沈如军先生自2018年10月23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8.吴伟先生自2019年8月22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财务官,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9.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保持不变;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年、3万元/年,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10.除以上人士外,其他非执行董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11.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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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有关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考核评估结果,拟定了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见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2018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 是否在
应付 业年金、补充 其他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年薪 医疗保险及住 货币性 合计 位或其
房公积金的单 收入 他关联
位缴存部分 方领取
1 2 3 4=1+2+ 薪酬
3
宋曙光 原监事长 71.19 19.54 0 90.74 -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监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监事税前薪酬为2018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2.宋曙光先生自2019年1月7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长,表中数据为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
3.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保持不变;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年、3万元/年,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部分外部监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4.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未再额外领取薪酬。
5.除以上人士外,其他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6.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公司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关于“债券发行审批权”的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三)发行市场:境内外市场。
(四)债券期限:债券的存续期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五)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顺利推进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工作,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能够立即按照约定进行减记;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价格、发行市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资金用途、付息兑付及赎回等所有相关事宜。
(二)修改、签署、执行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文件,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事宜。
(三)办理债券发行的相关报批手续,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该等发行的申报材料。
(四)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增资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年,本公司顺利完成香港分子行分拆工作,香港地区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增长。为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议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行或子行)增加资本金。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关于“股权投资审批权”的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增资方案及授权事项:
一、增资方案
本公司拟向香港子行实施分次增资,增资总额为不超过300亿港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继续保持对子行的全资控股地位。
二、授权事项
为使本次增资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本次增资方案。
(二)根据市场条件和政策变化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增资方案作出必要的调整(增资总额不超过300亿港元除外)。
(三)办理本次增资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增资向有关监管机构办理审批核准等手续。
建议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共同或单独行使。
上述增资方案及授权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龙成先生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68条和第128条的规定,建议股东大会选举李龙成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建议委任李龙成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李龙成先生的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须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
资格后方可生效。
李龙成先生任职资格获核准后,王太银先生不再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李龙成先生简历附件
李龙成先生简历
李龙成,男,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李先生2019年4月至今任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局长;2015年8月至2019年4月任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监察专员;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任财政部驻辽宁专员办监察专员;2008年8月至2012年8月任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副监察专员;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任财政部驻浙江专员办副监察专员;1995年1月至2006年1月历任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办公室科员、综合处科员、综合处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业务一处处长、专员助理职务;1986年8月至1995年1月先后在林业部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省财政厅工作。李先生2003年于东北林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民生先生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94条和第196条的规定,建议股东大会选举张民生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张民生先生简历附件
张民生先生简历
张民生,男,1968年8月生,正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2019年4月至今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兼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兼任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兼任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任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1999年6月至2008年8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副处长、处长、副部长、部长。1993年6月至1999年6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0年8月至1993年6月历任航空航天工业部财务司科员、副主任科员。张先生1990年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2009年于巴黎HEC商学院获EMBA专业硕士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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