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20年2月11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截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01,1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0779%,成交总金额为1366.90万元,成交均价约12.41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9年2月12日—2020年2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按照《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如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或公司股票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标的股票未能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