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anye Chemical Co., Ltd.
(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声明及承诺
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摘要,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烈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2、公司股东建业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建屹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自然人股东倪福坤、孙斌、夏益忠、罗伟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5、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有忠、章忠、陈云斌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6、公司自然人股东许宁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7、公司股东建德国资公司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将确保以后新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和现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公开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冯烈承诺:
“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建业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上述事项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督促建业股份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锁定期结束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上述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建业股份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对投资者赔偿,赔偿金额及方式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确定。”
(四)保荐机构的承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保荐机构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或增持公司股票。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到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4、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低碳脂肪胺和增塑剂的主要生产企业。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继续深入开拓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提升利润增长点。
根据上述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高端产品输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烈就切实履行关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建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建业股份利益,本人将切实履行对建业股份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最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最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冯烈、建德国资公司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在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权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公司/本人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建业股份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本人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建业股份股份。在各自的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本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或违反相关规定强制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六、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分享。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及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20%。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行业周期和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是受经济波动以及政策影响较大、周期性较强的行业,行业的周期性与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有较大的关联性。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供给能力、国家环保核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以低碳脂肪胺为主的部分精细化工细分行业景气度自2016年开始有较大幅度的回升,在2018年上半年达到近期峰值后开始有所回落,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8.54%,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计算,此处为扣除后的金额)较2018年下降22.15%。未来仍存在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导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产生波动的可能性。
(二)环保政策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高度重视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管理,目前公司的各类污染物通过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符合政府目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受到过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但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渐趋严,相关环保门槛和标准的提高,以及政府环保管理力度的加大,不排除公司因加大环保投入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果“三废”的处理、排放不达标,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下游为农药、医药、涂料、染料等行业,属于环保重点监管领域,如下游行业安全环保监管升级,部分客户停产或整改,可能导致下游需求阶段性减弱,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品,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若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生产安全管理,制定了较为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也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等不安全因素,不排除因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当、疏于安全管理、设备年久老化失修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发生导致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逐步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5,051.78万元、19,678.78万元和22,374.2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虽然公司历来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但如果公司对上述账款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因产品结构调整、产品售价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6年-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2019年度,受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落。未来,如果因政策调整导致市场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行业上下游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会出现波动的情形,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为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但其价格与石油产品价格、市场供需关系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均会带来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在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现有技术条件下,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的情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在可预见的未来,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年产5万吨乙基胺、年产3万吨正丁基胺)、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年产13,000吨超纯氨项目。虽然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涵盖的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技术成熟,且公司拥有成熟的市场渠道,项目失败风险较小;但不排除受市场需求变化、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八)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化工行业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变动、下游需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产品销售单价呈现一定波动。2017年以来,公司所处化工行业景气度呈现上升趋势,2018年上半年,公司所处行业达到近年景气度峰值,产品价格也上涨至近年高位。2018年下半年,化工行业价格指数呈现下行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也随之有所下降。虽然2019年度产品价格下滑趋势有所减缓,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降风险,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九)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东地区由于便利的交通和相对开放的政策,聚集了大量的下游生产型化工企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占比分别为74.46%、70.23%和68.52%,华东地区经营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如华东地区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客户数量较大,单一客户交易金额相对较小,客户变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分别为2,530家、2,043和1,815家。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维系了长期合作关系,但仍存在部分小规模客户粘性相对较弱,进而导致客户变动较大。尽管报告期内,变动的客户普遍规模较小,对公司盈利能力未形成重大影响,但短期内公司仍难以改变客户变动较大现象。未来如公司不能有效提升客户粘性,同时新客户开发不足弥补客户流失,可能存在因客户变动较大、客户流失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九、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
状况
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周期性波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国际原油价格、行业环保及安全监管政策、产品供求关系以及存货库存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行业景气度会经历由低到高、由高到低的周期性波动状态。2018年上半年,受安全环保政策及供给侧改革影响,公司所在行业迎来历史景气高峰,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及毛利率超出历史正常水平,致使该期间盈利基数较高。2018年下半年以来,产品价格有所回落,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下降。2019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毛利回升,盈利水平较2018年下半年好转。
发行人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于正常状态。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趋势,公司预计2020年1-3月经营情况如下(下述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预计2020年1-3月收入 42,000~46,000 -4.31%~4.80%
预计2020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250~4,450 6.11%~11.10%
的净利润
预计2020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000~4,200 0.85%~5.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4,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1.06元(按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后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88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为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体预计为7,345.58万元,具体包括:保荐承销费
发行费用概算 用5,744.9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92.45万元、律师费用273.58
万元、信息披露费490.57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44.08万元。
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年2月11日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anye Chem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烈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1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0年12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04290413D
公司住所 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邮政编码 311604
联系电话 0571-64141533
传真号码 0571-6414404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organicchem.com/
电子信箱 zyz@chinaorganicchem.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的前身为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建业股份系由建业有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5日,建业有机召开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5日,建业有机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0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建业有机净资产171,052,431.33元,折合股份1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部分扣除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后的余额49,024,798.72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0年11月15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2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予以确认。
2010年12月1日,建业股份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30182000011086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冯烈、建德国资公司、湖州创投、点石创投、建业投资、中安盛投资、倪福坤、孙斌、罗伟、夏益忠、许宁。发行人系建业有机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建业有机所有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由发行人继承。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份数为12,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如下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冯烈 80,707,081 67.2559 80,707,081 50.4419
建德国资公司(SS) 33,802,817 28.1690 33,802,817 21.1268
建业投资 2,740,072 2.2834 2,740,072 1.7125
建屹投资 900,000 0.7500 900,000 0.5625
倪福坤 250,006 0.2083 250,006 0.1563
孙斌 250,006 0.2083 250,006 0.1563
罗伟 250,006 0.2083 250,006 0.1563
夏益忠 250,006 0.2083 250,006 0.1563
许宁 250,006 0.2083 250,006 0.1563
张有忠 200,000 0.1667 200,000 0.1250
章忠 200,000 0.1667 200,000 0.1250
陈云斌 200,000 0.1667 200,000 0.1250
社会公众股 - - 40,000,000 25.0000
合计 120,000,000 100.0000 160,000,000 100.0000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冯烈 80,707,081 67.2559
2 建德国资公司(SS) 33,802,817 28.1690
3 建德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740,072 2.2834
4 建合德伙)建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900,000 0.7500
5 倪福坤 250,006 0.2083
6 孙斌 250,006 0.2083
7 罗伟 250,006 0.2083
8 夏益忠 250,006 0.2083
9 许宁 250,006 0.2083
10 张有忠 200,000 0.1667
11 章忠 200,000 0.1667
12 陈云斌 200,000 0.1667
合计 120,000,000 100.0000
(三)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
公司计有9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冯烈 董事长、总经理
2 倪福坤 董事、副总经理
3 孙斌 董事、副总经理
4 罗伟 副总经理
5 夏益忠 副总经理
6 许宁 -
7 张有忠 董事会秘书
8 章忠 财务总监
9 陈云斌 总工程师
(四)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序号 关联股东 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冯烈 冯烈是建业投资及建屹投资的实 80,707,081 67.2559
2 际控制人,持有建业投资24.45%建业投资42.22% 2,740,072 2.2834股权、建屹投资出资比例,
3 建屹投资 并为建屹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900,000 0.7500
4 建业投资 2,740,072 2.2834
5 孙斌 张有忠持有建业投资1.82%股权,
6 张有忠 云章斌忠持持有有建建业业投投资资11..4826%%股股权权,,陈孙220500,,000060 00..21068673
7 章忠 斌1.8的2%配股偶权钱。晔持有建业投资 200,000 0.1667
8 陈云斌 200,000 0.1667
(五)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烈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2、公司股东建业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建屹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自然人股东倪福坤、孙斌、夏益忠、罗伟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5、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有忠、章忠、陈云斌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6、公司自然人股东许宁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7、公司股东建德国资公司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六)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0]37号),本次发行前,公司国有股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33,802,817 28.17
注:SS(即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东。
公司无外资股东。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公司低碳脂肪胺产品采用自主开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及催化剂,生产过程采用DCS控制进行规模化生产,在控制水平、产品质量、成本方面、安全技术、环保设施都达到较高水平。
公司秉承“相信科学、发展实业、顾全团体、服务社会”的经营宗旨,本着“以符合产品价值的价格向市场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现有产品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的各项竞争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装备投入,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竞争力,使公司发展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精细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品种齐全的低碳脂肪胺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创新成果奖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公司是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低碳脂肪胺工作组组长单位,是低碳脂肪胺六项国家标准、七项行业标准和两项浙江制造标准的主起草单位,具有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研究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低碳脂肪胺行业的发展方向。
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建有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有机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其中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提高我国低碳脂肪胺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公司拥有大型科研场地和较先进的低碳脂肪胺研究和分析检测设备,拥有国内技术较为领先的低碳脂肪胺研究开发人员,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此外,公司还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建业化工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有深度合作。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掌握了公司核心产品的关键性技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取得了多项核心专利。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其中,“一种制备正丙胺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200510061486.0)”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低碳脂肪胺连续化生产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连续化低碳脂肪胺生产技术”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歧化合成工艺三乙胺”获浙江省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歧化反应二异丙胺”获浙江省化学工业科技技术一等奖,“醋酸酯兼容式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六个项目获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公司低碳脂肪胺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乙胺和一正丁胺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环保增塑剂为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口碑,公司品牌已经在低碳脂肪胺、增塑剂等市场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公司 商标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
(二)主要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设立了四个销售部和一个外贸部,负责制定公司市场营销工作规划并部署实施;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以及销售合同的谈判、签订和跟踪;负责客户的日常维护与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客户的问题,协调好公司与客户方合作关系;负责开发新客户,跟踪新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建立营销网络,制定并推进公司的品牌及市场推广工作,组织落实公司市场营销目标任务。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苯酐、醇类、酮类、冰醋酸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原(辅)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制度,设立了信息与采购部,负责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评价规定》等制度,保证供应商遴选流程的正常运行,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或实际需求发起采购申请,信息与采购部按照采购原材料或物资相关技术标准优先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地位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世界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发展专用和高档化的产品,多品种和系列化是精细化工的重要标志。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发展少数的产品,导致行业的经营较为分散,产品差异度大。在某些特定产品上,一些具有先发优势的专业生产厂家通过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单位成本,能在细分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品种齐全的低碳脂肪胺生产企业之一,是低碳脂肪胺六项国家标准、七项行业标准和两项浙江制造标准的主起草单位,具有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研究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低碳脂肪胺行业的发展方向。
此外,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掌握了公司核心产品的关键性技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取得了多项核心专利,也位列全国增塑剂行业十强。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
1、市场优势
公司坚持以营销服务一体化的理念开拓和维护市场,在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广泛收集信息,持续不断地反馈给公司的技术、生产、质量等部门,并依据客户需求提供各类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完善的服务。凭借多年的品牌积累、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目前已经聚集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客户广泛分布于农药、医药、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新能源材料、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太阳能、LED、集成电路等下游行业,遍及华东、华南、华中以及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数量众多且分散的客户群体,有效降低了客户集中的经营风险,为公司产品的持续畅销与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挖掘新领域、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的同时,公司坚持以诚信为本,以产品质量和服务为抓手,注重新老客户合作关系的维护,发展了一批稳定的商业伙伴。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既保证了公司产品销售的持续稳定,又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效应,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创新成果奖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公司立足于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的研发,拥有发明专利37项,并与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及研究所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公司建有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联合授予的“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建业化工研究院。公司低碳脂肪胺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乙胺和一正丁胺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环保增塑剂为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公司“低碳脂肪胺连续化生产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连续化低碳脂肪胺生产技术”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歧化反应二异丙胺”获浙江省化学工业科技技术一等奖,“丁酮法仲丁胺”获浙江省科技技术进步三等奖,“醋酸酯兼容式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
3、品牌优势
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品牌已经在低碳脂肪胺、增塑剂等市场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2013年12月,公司 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5年1月,公司 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16年7月,公司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4、产品优势
公司是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低碳脂肪胺工作组组长单位,主持参与了低碳脂肪胺行业主要标准的起草和编写,在行业中具有较为突出的地位。公司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在同行业中占比较高,在质量和规模上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成本优势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稳定的供应商渠道,能够及时、足量地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报告期内,包括苯酐等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均保持稳定。另外,公司推行精细管理模式,在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潜心研发,逐步降低辅料和能源的消耗比例,以进一步节约生产成本。
6、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在精细化工领域具有几十年先进管理经验,对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公司基层员工也拥有丰富的生产、销售、研发等经验。凭借管理层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取得优良经营业绩。得益于适时正确的战略决策和稳定高效的管理体系,公司已建立起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质量控制、成本管理、市场营销、新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公司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2017年中国石化行业供应链管理十佳企业”。
7、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全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核心区域,处于原料供应商与产品使用厂家的合理运输半径内,在保证产品顺利销售与原料充足供应的同时,也为采购原料与销售成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增加了产品的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项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13,090.67 3,335.39 9,755.27 74.52% 10~25
机器设备 36,355.25 15,501.87 20,853.38 57.36% 3~10
运输设备 237.00 129.65 107.36 45.30% 4~10
办公设备及其他 2,067.16 1,777.28 289.88 14.02% 3~10
合计 51,750.08 20,744.20 31,005.89 59.91% -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房屋权证编号 坐落 建(筑m面2)积登记时间 他权利项
1 浙(2018)建德市不 梅城镇姜山路1公司0003746 862.00 2018.03.13 已抵押动产权第号 号
2 公司 浙动(产2权01第8)00建03德79市8不号梅号城镇姜山路1 31,559.31 2018.03.16 已抵押
序号 权利人 房屋权证编号 坐落 建(筑m面2)积登记时间 他权利项
3 浙(2018)建德市不 更楼街道湖岑畈公司0010599 300 3,269.18 2018.07.12 -动产权第号 号
4 公司 浙动(产2权01第8)00建01德97市2不号梅号城2镇幢碧一溪单坞元130155.65 2018.01.31 -
室
2018 梅城镇碧溪坞35浙( )建德市不公司0001974 号2幢二单元103 55.65 2018.01.31 -动产权第号
室
6 公司 动浙(产2权01第7)03杭81州61市3不号公文10二寓1室路2幢1162号单西元溪138.08 2017.12.26 -
7 建房权证移字第 梅城镇碧溪坞口公司201103340 1 2 3 1,946.10 2011.06.10 -号、 、 幢
8 建房权证移字第 梅城镇碧溪坞口公司201103341 4 5 6 671.15 2011.06.10 -号、 、 幢
苏(2018)泰州不动
0产0权277第960、02070728768、21、
00002277886265、、00002277885715、、
00002277992006、、00002277991213、、高港区金港家居
9 0027929、0027931、 建材广场16幢2公司0027976 0027986 1,176.34 2018.06.05 -、、 单元601室至627
00002288000337、、00002288002446、、室
00002288101538、、00002288112180、、
00002288113457、、00002288114490、
号
10 建业热电 浙动(产2权01第8)00建03德65市3不号号梅城主镇厂姜房等山路113,076.97 2018.03.12 -
11 建业微电 浙(2018)建德市不 梅城镇姜山路100032761,965.17 2018.03.02 已抵押子动产权第 号 号
注:上表第7项中,面积为218.43平方米的洗桶房已拆除,并在原址上新建了231.65平方米的食堂。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主要生产设备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权利 他项
号 权人 (m2 权利期限 用途)性质 权利
1 公司 动浙(产权20第18)00建03德74市6不号梅城镇姜山路1号 44,628.00 2059.12.29 工业 出让 已押抵
2 公司 浙动(产权20第18)00建03德79市8不号梅城镇姜山路1号等 194,295.50 2059.12.29 工业 出让 已押抵
3 浙(2018)建德市不公司0010599 更楼街道湖岑畈300号 1,902.00 2056.08.24 工业 出让 -动产权第号
4 浙(2018)建德市不 梅城镇碧溪坞3号2幢公司0001972 101 12.75 2077.09.19 住宅 出让 -动产权第号 一单元 室
5 公司 浙动(产权20第18)00建01德97市4不号梅二单城元镇碧10溪3室坞3号2幢12.75 2077.09.19 住宅 出让 -
6 浙(2019)建德市不公司0002020 梅城镇碧溪坞村 4,195.00 2088.11.24 住宅 出让 -动产权第号
7 公司 浙动(产权20第17)03杭81州61市3不号文幢二2路单元11610号1西室溪公寓250.70 2067.08.14 住宅 出让 -
苏(2018)泰州不动
0产0权277第960、02070728768、21、
00002277886265、、00002277885715、、
00002277990206、、00002277991213、、高港区金港家居建材广
8 公司 00002277997296、、00002277998361、、6场2716室幢2单元601室至 252.00 2080.01.18 住宅 出让 -
00002288003073、、00002288002446、、
00002288101538、、00002288112108、、
00002288114375、、00002288114490、号
9 建业电热浙动(产权20第18)00建03德65市3不号梅房城等镇姜山路1号主厂 52,995.70 2059.12.30 工业 出让 -
10 建电业子微动浙产(权20第18)00建03德27市6不号梅城镇姜山路1号 33,663.00 2059.12.29 工业 出让 已押抵
(2)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对外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8日,公司与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转制企业土地租赁合同书》([2018]建土租赁字001号),租赁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面积为14,67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每年每平方米12.16元,租赁期为2018年4月28日至2033年4月27日。公司已就该租赁事项取得建德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4月28日出具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证明书》(建土租证[2018]001号)。
2、商标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商标8项,其中中国商标7项,美国商标1项。
3、专利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取得38项专利,其中37项为发明专利、1项为实用新型专利。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冯烈先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控制本公司以外,冯烈先生还控制建业投资与建屹投资,建业投资与建屹投资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其主要资产均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
(2)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况。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634.22 629.19 536.23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业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5,000.00 2018.07.26 2022.12.31 否
20,000.00 2017.05.26 2022.05.26 否
31,500.00 2016.06.05 2020.12.31 是[注]
44,500.00 2012.09.05 2018.12.31 是
冯烈 10,500.00 2012.09.05 2018.12.31 是
2,000.00 2016.11.17 2018.11.16 是
20,000.00 2014.05.19 2017.05.19 是
20,000.00 2014.05.19 2017.05.19 是
2,000.00 2015.01.22 2016.01.06 是
注:该笔未到期担保双方已予以解除,该笔担保项下已无未偿还借款。
(5)向关联方借出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建业小贷借出资金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借入方 借出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天数(天) 利息
建业小贷 建业股份 500.00 2017.01.20 2017.02.17 29 2.42
(6)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备注
2019年度 建德国资公司 1,050.00 - 1,050.00 -
2018年度 建德国资公司 1,050.00 - - 1,050.00
2017年度 建德国资公司 2,650.00 - 1,600.00 1,050.00 出本期70利.3息0万支元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上述款项已归还完毕。
2、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 建德国资公司 - 1,050.00 1,050.00
应付款 小计 - 1,050.00 1,050.00
应付利息 建德国资公司 - - 390.50
小计 - - 390.50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情况及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持股数量 2019年从本公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性别 (股) 司领取的收入
(万元)(税前)
1 冯烈 董事长、总经理 男 80,707,081 87.47
2 倪福坤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50,006 73.20
3 孙斌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50,006 71.38
4 吴超成 董事 男 - -
5 蒋平平 独立董事 男 - 6.00
6 李伯耿 独立董事 男 - 6.00
7 赵英敏 独立董事 女 - 6.00
8 顾海燕 监事会主席事、职工监 女 - 24.88
9 吴豪 监事 男 - -
10 崔元存 监事 男 - 23.33
11 夏益忠 副总经理 男 250,006 73.35
12 罗伟 副总经理 男 250,006 73.29
13 陈云斌 总工程师 男 200,000 55.79
14 章忠 财务总监 男 200,000 63.54
15 张有忠 董事会秘书 男 200,000 69.98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及其兼职情况
姓名 简历 兼职单位、职务
11994708年年出3月生至,1中99国0年国6籍月,历无任境浙外江永更久楼居化留工权厂,技大术专员学、历技,术高副级科工长程、师技。术
冯烈 科长、技术副厂长;1990年6月至1999年1月历任浙江建德有机化工厂(公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会委员兼低碳脂肪胺工作组组长、建业
司前身)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建业 热电董事长、建业微电子董事长、建屹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股份党委书记、
董事长兼总经理。
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76年至1982
年任浙江建德有机化工厂(公司前身)会计;1982年至1999年1月历任浙
倪福坤 江建德有机化工厂(公司前身)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1月至2010
年11月历任建业有机财务部经理、董事;2010年11月至2017年12 建业热电董事、建业微电子董事月历任
建业股份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建业股份董事、
副总经理。
11997952年年出7月生至,1中99国9年国1籍月,历无任境浙外江永建久德居有留机权化,工本厂科(学公历司,前高身级)经开济发师科。技
孙斌 术员、供销三科业务员、销售三部业务员;1999年1月至2010年11月历任 建业热电董事、建业微电子董事
建业有机销售三部业务员、销售三部副经理、销售三部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股份副总经理、董事。
1年973月8年任出交生通,银中行国杭国州籍分,无行境客外户永经久理居;2留00权8年,本4月科至学2历00。92年0801月年任8诺月亚至财20富08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
吴超成 2009 9 2016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两山建设开(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理财经理;年 月起于建德市财政局工作;
年4月至今任建德市财政局副科长;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建业股份董事。 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董事
11995873年年出12生月,至中19国89国年籍12,月无历境任外无永锡久溶居剂留总权厂,技教术授员,、博车士间研主究任生、技学术历厂。《化工进展》编委、《塑料助剂》副主编、中国塑料加工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蒋平平 长;1993年6月至今历任无锡轻工学院(现江南大学)化工系讲师、副教 委员、中国增塑剂协会技术委员会主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建业股份独立董事。 立董事
1-2-34
姓名 简历 兼职单位、职务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
李伯耿 1987年11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10月至今兼 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任建业股份独立董事。 董事,浙江天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1990年9月至1998年1月历任辽宁丹东市工商银行元宝
支行科员、经营科副科长;1998年2月至1999 9 上海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三佳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年月任上海沪银会计师事
赵英敏 务所审计员;1999年10月至2007年12 上海三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月历任上海三佳建设(集团)有限
公公司司财财务务总科长监、、财副务总总经监理;;22000173年年162月月至至今20任13上年海6月联历合任金上融海投九资洲有(限集公团司)名浙宁江波越剑舜智宇模能装具备股股份有份限有限公司公)司独独立立董董事事,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建业股份独立董事。
11997996年年出7月生至,2中00国7年国6籍月,历无任境建外业永有久机居车留间权工,艺本员科、学总历工,办高副级主工任程、师车。间
顾海燕 2主0任09;年12月00至7年2701月0年至2110月08任年建12业月有任机宁迁波建永办顺副精主细任化;工2有01限0年公1司1月工至程今师历;任建业微电子副总经理
建10业月股至份今项兼目任管建理业部股经份理职、工建监业事微、电监子事副会总主经席理。、副总工程师;2017年
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9月至今 市建国德有市投十资七度发展旅有游投限资公司有监限事公、司建监事德、市智杭信州两交通山建产设业开发展发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监董事事、、建建德德
吴豪 任建德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员;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建业股份监事。 市仙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建德市久盛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建德市欣
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12907008年年出7月生至,2中01国0年国11籍月,历无任境建外业永有久机居技留术权员,、本仪科表学主历管,、高车级间工副程主师任。、
崔元存 车间主任;2010年11月至今历任建业股份车间主任、工厂厂长、部门经 建业热电监事、建业微电子监事
理、副总工程师;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建业股份监事。
1-2-35
姓名 简历 兼职单位、职务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9年8月至2004
年8月历任浙江更楼化工有限公司保险粉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二氧
夏益忠 化硫分厂厂长、机修分厂技术员、水杨酸分厂副厂长、碳酸钙分厂厂长、 -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建业有机副总
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股份副总经理。
11999597年年出1月生历,任中建国德国有籍机,化无工境厂外(永公久司居前留身权),班中长学、学工历艺。员1、9车76间年副12主月任至、
罗伟 车间主任、生技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199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 -
建业有机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股份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3
年5月任浙江更楼化工厂技术员;1993年5月至1996年7月任中外合资杭州
金阳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996年8月至2007年4月任建德
陈云斌 市泰丰日用化学品厂厂长;2007年4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建业有机发展部 -
副经理、经理;2010年1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建业股份发展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兼任职工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建业股份总工
程师。
11996986年年出2月生于,建中德国化国工籍厂,工无作境;外19永96久年居2月留至权2,00大8年专1学月历历。任1浙98江8年新1安2月化至工
章忠 股20份10有年限11月公历司任下建属业公有司机财财务务科部科副长经、总理部、财泰务州部建会业计财科务长部;经2理00;8年2021月0年至-
11月至今历任建业股份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至1999
年1月历任建德有机化工厂(公司前身)车间技术员、开发科副科长、乙
胺车间主任、厂办主任;1999年1月至2003年2月,历任建业有机办公室
张有忠 主任、总经理助理;2003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 -
2公0司11年副8总月经至理20;172年00170年月7任月建至业20股11份年监8月事历会任主泰席州;建20业17副年总12经月理至、今总任经建理业;
股份董事会秘书。
1-2-3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董事长、总经理冯烈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67.26%的股权,并通过建业投资、建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0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70.29%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0,883,616.54 258,471,712.78 81,200,595.03
应收票据 108,545,928.44 107,701,431.37 190,453,154.02
应收账款 115,196,739.11 89,086,381.71 60,064,620.27
预付款项 9,698,560.14 13,248,094.84 8,014,004.23
其他应收款 556,074.82 30,193,375.63 157,985,648.17
存货 135,550,360.90 152,056,833.03 143,379,496.59
持有待售资产 - 601.88 -
其他流动资产 14,946,011.41 12,220,205.57 7,084,312.27
流动资产合计 665,377,291.36 662,978,636.81 648,181,830.5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 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 38,761,352.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3,363,304.51 3,581,019.43 -
固定资产 310,058,883.16 309,055,595.99 340,804,428.46
在建工程 50,451,426.93 20,751,354.61 845,705.52
无形资产 68,428,905.47 62,989,678.65 65,780,030.42
长期待摊费用 1,556,797.88 1,713,407.48 1,870,017.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9,648.80 1,628,330.62 2,055,056.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4,514.94 19,668,827.46 3,224,524.94
资产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753,481.69 424,388,214.24 458,341,114.70
资产合计 1,106,130,773.05 1,087,366,851.05 1,106,522,945.28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50,703.82 120,000,000.00 199,000,000.00
应付账款 92,815,401.86 109,011,573.91 125,193,203.06
预收款项 18,531,168.68 16,111,765.63 40,252,977.47
应付职工薪酬 18,547,714.94 19,596,059.16 19,202,572.73
应交税费 4,102,498.83 6,388,456.12 13,673,415.07
其他应付款 6,518,429.08 18,506,173.41 27,460,566.11
流动负债合计 180,565,917.21 289,614,028.23 424,782,734.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072,657.77
递延收益 100,384,765.15 115,106,224.35 130,709,121.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384,765.15 115,106,224.35 146,781,779.35
负债合计 280,950,682.36 404,720,252.58 571,564,513.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50,658,298.72 50,658,298.72 50,658,298.72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864,189.61
盈余公积 60,000,000.00 47,385,915.19 28,037,162.23
未分配利润 594,521,791.97 464,602,384.56 334,398,780.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25,180,090.69 682,646,598.47 534,958,431.49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825,180,090.69 682,646,598.47 534,958,431.4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06,130,773.05 1,087,366,851.05 1,106,522,945.2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75,654,229.15 1,832,163,072.10 1,820,483,377.18
其中:营业收入 1,675,654,229.15 1,832,163,072.10 1,820,483,377.18
二、营业总成本 1,533,178,135.91 1,652,545,820.48 1,726,929,861.47
其中:营业成本 1,368,654,687.30 1,458,768,743.20 1,533,578,509.76
税金及附加 6,698,316.43 8,135,559.52 7,074,529.32
销售费用 61,074,462.20 60,806,339.72 52,945,054.45
管理费用 44,237,042.33 54,088,782.08 58,723,349.94
研发费用 53,996,381.39 64,147,918.90 59,359,361.67
财务费用 -1,482,753.74 6,598,477.06 15,249,056.33
其中:利息费用 3,419,846.56 7,643,443.47 13,683,059.09
利息收入 5,067,993.15 193,878.11 197,495.86
加:其他收益 4,741,824.39 4,289,162.45 3,993,279.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71,301.83 451,251.88 5,030,124.3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876,352.19 3,758,245.00
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816,429.64 -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94,623.15 7,013,741.01 14,340,765.19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453,283.19 19,452,815.08 82,245,427.95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151,453,555.44 210,824,222.04 199,163,112.32
加:营业外收入 13,003,660.86 15,059,437.20 9,363,526.58
减:营业外支出 255,931.79 764,413.01 3,688,145.83
四、利润总额 164,201,284.51 225,119,246.23 204,838,493.07
减:所得税费用 21,667,792.29 27,566,889.64 38,075,357.53
五、净利润 142,533,492.22 197,552,356.59 166,763,135.5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142,533,492.22 197,552,356.59 166,763,135.54
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42,533,492.22 197,552,356.59 166,763,135.54
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2,533,492.22 197,552,356.59 166,763,13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142,533,492.22 197,552,356.59 166,763,135.54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1.19 1.65 1.39
稀释每股收益 1.19 1.65 1.39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59,773,083.91 1,277,064,625.64 1,421,899,820.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2,204,577.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574,075.82 5,386,618.44 13,609,589.9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9,347,159.73 1,282,451,244.08 1,437,713,988.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3,163,024.82 920,485,712.58 1,200,905,404.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6,980,677.76 79,680,179.89 70,343,819.22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115,285.54 104,135,406.46 53,186,457.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5,118,223.21 31,019,648.17 27,884,884.6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6,377,211.33 1,135,320,947.10 1,352,320,56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969,948.40 147,130,296.98 85,393,421.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4,981,110.00 1,654,585,000.00 1,304,0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71,301.83 5,627,604.07 7,211,879.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681,496.00 98,590,308.25 42,162,983.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8,798,000.00 57,923,043.27 50,363,2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9,831,907.83 1,816,725,955.59 1,403,788,062.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766,587.21 25,048,248.75 18,445,219.9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54,981,110.00 1,621,000,000.00 1,270,0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4,74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6,747,697.21 1,646,048,248.75 1,293,235,219.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84,210.62 170,677,706.84 110,552,842.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134,000,000.00 23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 134,000,000.00 23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213,000,000.00 36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601,948.11 59,623,295.74 13,499,988.11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0,500,000.00 - 16,0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101,948.11 272,623,295.74 393,499,988.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101,948.11 -138,623,295.74 -155,499,988.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59,692.85 -238,590.33 -341,179.3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411,903.76 178,946,117.75 40,105,096.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471,712.78 79,525,595.03 39,420,498.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0,883,616.54 258,471,712.78 79,525,595.03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53,283.19 19,074,326.86 82,245,427.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17,665,260.40 18,958,205.23 13,103,050.91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 24,166.67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5,706.94 -374,018.59 -3,434,391.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4,004.27 - -1,633,500.00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18,216,840.92 37,658,513.50 90,304,754.51
所得税影响额 -2,785,108.13 -3,362,698.77 -16,644,419.8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431,732.79 34,295,814.73 73,660,334.64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5,431,732.79 34,295,814.73 73,660,33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7,101,759.43 163,256,541.86 93,102,800.9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27,101,759.43 163,256,541.86 93,102,800.90
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122月01931年日1220月1831年日1220月1731年日
流动比率(倍) 3.68 2.29 1.53
速动比率(倍) 2.93 1.76 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75% 47.86% 58.2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40% 37.22% 51.6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 0.34% 0.52% 0.85%
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88 5.69 4.46
财务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58 23.32 22.80
存货周转率(次) 9.50 9.84 12.1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162.96 27,440.94 26,07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4,253.35 19,755.24 16,676.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 12,710.18 16,325.65 9,310.28
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9.01 30.45 15.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7 1.23 0.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1.49 0.33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利润类别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19年度 18.91% 1.19 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18年度 33.50% 1.65 1.65
的净利润 2017年度 37.22% 1.39 1.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9年度 16.86% 1.06 1.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018年度 27.68% 1.36 1.36
净利润 2017年度 20.78% 0.78 0.7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流动资产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逐步扩大,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规模也随之扩大,以及收到股份公司五马洲迁建的搬迁补偿款和泰州建业关停补偿款所致。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负债规模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从2017年末的57,156.45万元,降低至2019年末的28,095.07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62,486.57 96.97 178,539.13 97.45 178,532.45 98.07
其他业务收入 5,078.85 3.03 4,677.18 2.55 3,515.89 1.93
合计 167,565.42 100.00 183,216.31 100.00 182,048.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6%以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电力和蒸汽等,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业绩影响很小。
(2)利润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167,565.42 183,216.31 182,048.34
营业利润 15,145.36 21,082.42 19,916.31
利润总额 16,420.13 22,511.92 20,483.85
净利润 14,253.35 19,755.24 16,676.31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业务发展的重点始终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步拓展到电子化学品行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占综合毛利的比例维持在92%以上。
2017年度,受泰州建业关停影响,泰州建业将收到政府关停补偿款与处置资产净值的差额8,213.72万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的差异主要受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的净额主要系搬迁补偿款等政府补助。
3、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公司长期深耕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等三大板块产品的研发,并逐步开拓了电子化学品领域,在上述领域积累了充足的技术储备、广泛的客户渠道和良好的口碑效应。随着国家环保监管的深入和常态化,公司凭借其良好的生产管理和优秀的产品质量,将进一步巩固其在已有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一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扩张产能,对公司业绩实现长期增长提供重要支持。本公司成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加速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未来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5月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决定以2017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分配4,800万元。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②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及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20%。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①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③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①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建业股份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如下:序号 公司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经营状态
1 浙江建德建业热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存续
2 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存续
3 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 原全资子公司 已注销
4 浙江建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存续
5 建德市建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司原,系本本公公司司持的有参的股该公公存续
司股权已全部转出
1、浙江建德建业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浙江建德建业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2697082957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冯烈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住所 建德市马目—南峰高新技术园五马洲区块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 蒸汽、工业用水的生产。蒸汽、工业用水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13,728.95
净资产(万元) 9,172.87
净利润(万元) 1,686.88
2、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2322892339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冯烈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住所 建德市梅城镇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区块
成立日期 2014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 超纯氨、氨溶液的生产和销售。超纯氨、氨溶液产品的设计研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9,640.35
净资产(万元) 2,179.03
净利润(万元) -308.58
3、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已注销)企业名称 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91796506348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冯烈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住所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创汇路1号
成立日期 2007年1月10日
制造销售乙胺、乙胺水溶液[浓度50%—70%]、二乙胺、三乙胺、异
经营范围 丙胺、70%异丙胺、二异丙胺;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14,706.01
净资产(万元) 14,706.01
净利润(万元) 292.53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募集资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 实施主体
入金额
1 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年产5万吨乙3 20,947.19 20,815.43 公司基胺、年产万吨正丁基胺)
2 年万吨产D11O万TP吨、环年保产增1塑万剂吨项塑目料(助年剂产)1019,783.60 11,373.61 公司
3 年产13,000吨超纯氨项目 8,753.90 8,025.38 建业微电子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公司
合计 59,484.69 50,214.42 -
若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的分析
1、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公司目前已批量生产的成熟产品,其中乙胺的新增年产能为5万吨,正丁胺的新增年产能为3万吨,项目的实施将可以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增强产品制造能力,提高公司乙胺、正丁胺产品的整体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
2、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公司目前已批量生产的成熟产品,其中DOTP的新增年产能为10万吨,塑料助剂的新增年产能为1万吨。项目采用目前公司已有的、成熟的、稳定的环保增塑剂工艺技术和路线,项目产品均基于公司现有的市场销售渠道进行销售。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和顺应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能够扩大公司环保增塑剂DOTP和抗氧剂等塑料助剂的产能,对于公司开拓环保增塑剂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年产13,000吨超纯氨项目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公司目前已批量生产的超纯氨产品,项目的实施将帮助公司扩大超纯氨产能,提升利润增长点,提高超纯氨产品的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4、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公司所处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适当调整流动资金的融资结构,减少公司利息支出,从而控制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外”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还需关注下列风险:(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公司已在部分细分市场占据了市场、技术研发、品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较为领先,产品质量稳定。但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精细化工行业市场回暖等因素影响,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客户开拓、产品研发、技术改进、规模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力度。若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无法保持自身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增塑剂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传统增塑剂和环保增塑剂的生产,增塑剂行业受政策和经济波动影响较大。随着世界各国环保意识的提高,医药及食品包装、日用品、玩具等塑料制品对增塑剂提出了更高的纯度和卫生要求。若我国加快对传统增塑剂限制政策的出台,同时加大对环保增塑剂的政策支持力度,导致传统增塑剂市场份额下降,环保增塑剂市场份额上升,将对公司传统增塑剂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下游企业对传统增塑剂需求的惯性依赖,以及我国尚未像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样广泛出台相关法规限制以邻苯类为主的传统型增塑剂的使用,使得环保增塑剂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仍低于传统增塑剂,将对公司环保增塑剂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技术风险
技术研发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不断突破创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的基础要素。精细化工产业市场需求变化迅速,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需要企业能够迅速做出产品结构的调整,对精细化工企业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公司如果不能及时跟进最新技术成果,或不能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则面临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由其核心技术人员通过长期生产实践和反复实验、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所取得的,公司的大批熟练技术员工也在工艺改进、设备改造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都是公司产品质量合格、品质稳定的重要保障。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更需要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如果公司不能稳定现有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不能持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实际控制人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冯烈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67.26%的股权,并通过建业投资、建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0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70.29%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毕后,冯烈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报告期内冯烈先生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若冯烈先生利用其实际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4、公司新增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新增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占公司目前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总面积的1.62%,总体占比较小。公司上述建筑物的用途为办公用房,非生产场所,公司对上述建筑物的建设及使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上述建筑物未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强制拆除。尽管如此,上述房产仍存在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强制拆除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部分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向土地主管部门直接租赁的方式取得,租赁有效期至2033年4月27日,不属于出让用地,占公司目前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总面积的4.23%,总体占比较小。该租赁土地系因改制等历史原因形成,地上建筑物为公司行政办公场所,不做生产所用,公司已就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司系通过法定程序合法取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地方政府未将该区块纳入城镇更新改造范围,亦没有规划在未来十年内对其进行改造。尽管如此,该租赁土地仍可能存在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律程序被提前收回的情形,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和地方对精细化工行业的生产经营制定了较为全面和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政策,并且随着行业发展状况和环保标准提升等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精细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环境生态安全,促进精细化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精细化工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变化可能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增加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难度,带来相关成本费用和投入的增加,公司也可能面临着违反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法律风险。
(三)财务风险
1、非经常性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净额分别为7,366.03万元、3,429.58万元和1,543.1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44.17%、17.36%和10.8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五马洲迁建和泰州建业关停产生的资产处置损益和相关政府补偿。尽管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呈稳步增长趋势,但公司仍存在因非经常性损益变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未来若公司无法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3、偿债能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3倍、2.29倍和3.6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19倍、1.76倍和2.93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65%、37.22%和25.40%。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呈现下降趋势。随着营业收入规模扩大、效益提升,公司偿债能力逐渐改善,但一定程度上仍面临短期及长期偿债风险,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4、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3%、8.19%和11.07%,发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52.40万元、-141.37万元和-41.15万元。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较大。若未来人民币对外汇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预计执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有效期至
1 格公司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建业热电 蒸汽 2019年12月 2020年12月
2、采购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预计执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有效期至
1 建业股份 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丙酮 2019年12月 2020年12月
3、抵押/保证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尚在履行的抵押/保证合同如下:
担保债权
序号 担保方式 合同编号 债务人 抵押内容/保证人 最高余额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浙(2018)建德市不
1 抵押担保 2018JYRD01 建业股份 浙动(产2权0第18)00建03德79市8不号12,550.00 2020.12.31
动产权第0003746号
担保债权
序号 担保方式 合同编号 债务人 抵押内容/保证人 最高余额 担保到期日
(万元)
2 2018JYRD02 建业股份 浙动(产2权0第18)00建03德27市6不号1,526.00
3 保证担保 20184005 建业股份 建业热电 15,000.00 2023.02.12
4、借款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尚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编号 金额(万元) 还款日期
1 交通银行州股建份德有支限行公司杭20191065 1,500.00 2020.06.24
2 中国银行股德份支有行限公司建 JY19人借01 1,000.00 2020.09.10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
联系人
发行人:浙江建业化工 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 0571- 0571-
股份有限公司 路8号 64141533 64144048 张有忠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0571- 0571- 王一鸣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号 87902574 87903737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 010- 010-
达律师事务所 首开幸福广场C座5 50867666 65527227 陈昊
层
审计、验资复核机构: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 022- 022-
(特殊普通合伙)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 23733333 23718888 李超
栋1门5017室-11
资产评估机构:中威正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 010- 010-
信(北京)资产评估有 81号5层3501室 52262759 52262762 宋道江
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021- 021-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嘴东路166号 58708888 58899400 -
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 - - - -
行杭州市庆春支行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021- 021- -
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大厦 68808888 68804868
二、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事 项 日 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0年2月13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20年2月18日
申购日期 2020年2月19日
缴款日期 2020年2月21日
预计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0~17:00。
投资者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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