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0-01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期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担保事项一
公司向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担保”)为此项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拥有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0,000股限
售股股份(证券简称:朗新科技;证券代码:300682),就海淀担保的上述担保
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反担保期限18个月。
海淀担保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反担保事项二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盘古”)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为此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恒信掌中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掌中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为中关村担保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反担保金额2,500万元,反担保期限两年。此外,公司为中关村担保向中科盘古提供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金额300万元,反担保期限两年。
中关村担保与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事项三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梦幻”)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开影视”)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中
关村担保为此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恒信掌中游
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为中关村担保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反担保金额
1,500万元,反担保期限两年。此外,公司为中关村担保向东方梦幻和花开影视
提供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500万元,反担保期限两年。
中关村担保与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三项反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1,600万元(含本次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69%,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9.11 条“(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及其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反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8714387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武雁冰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09日
营业期限:2010-11-01至2060-10-31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28号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223,140,766.23 203,949,333.32
净利润 47,303,145.33 41,585,305.67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716,249,461.84 1,621,288,668.15
总负债 541,962,374.09 457,293,060.83
净资产 1,174,287,087.75 1,163,995,607.32
(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2019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注册资本:170,3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12-16
营业期限:1999-12-16至2049-12-1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566,738,630.78 716,887,150.46
净利润 264,642,830.88 136,151,195.65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581,318,684.00 6,548,095,337.19
总负债 3,783,954,502.96 4,015,373,987.03
净资产 2,797,364,181.04 2,532,721,350.16
(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2019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事项一
担保人: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保证期间:18个月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审议的反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反担保事项二
担保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一:北京恒信掌中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反担保人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两年止
本次审议的反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反担保事项三
担保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一:北京恒信掌中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反担保人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两年止
本次审议的反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子公司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000万元,公司累计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7,6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21,600 万元(含本次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69%。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三项反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1,600万元(含本次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69%,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9.11 条“(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及其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反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源于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是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经营业务的拓展;公司对自身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偿债能力有
充分了解,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
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反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担保
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长效、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银行授信的实现,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上述反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对外反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反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的有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