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1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1)和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修改完善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2019年4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6,921,0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34%,成交的最高价为4.7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3.7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78,733,593.5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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