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函告,获悉协鑫集团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质权人向中 江苏靖江
国证券登记 农村商业
83,000,000 14.51% 1.63% 否 否 2020-01-20 结算有限责 银行股份 融资
任公司深圳 有限公司
协鑫 分公司申请 江阴园区
集团 是 解冻为止 支行
有限 质权人向中 江苏靖江
公司 国证券登记 农村商业
50,000,000 8.74% 0.98% 否 否 2020-01-20 结算有限责 银行股份 融资
任公司深圳 有限公司
分公司申请 江阴园区
解冻为止 支行
质权人向中
国证券登记 浙商银行
20,000,000 3.50% 0.39% 否 否 2019-11-14 结算有限责 股份有限 融资
任公司深圳 公司苏州 担保
分公司申请 分行
解冻为止
质权人向中
国证券登记 浙商银行
20,000,000 3.50% 0.39% 否 否 2019-10-29 结算有限责 股份有限 融资
任公司深圳 公司苏州 担保
分公司申请 分行
解冻为止
合计 - 173,000,000 30.24% 3.40% - - - - - -
2、控股股东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质权人/申请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人等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协鑫集团 是 55,221,539 9.65% 1.09% 2016-09-26 2019-12-17 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55,221,539 9.65% 1.09%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份情况 份情况
占 占
已质 已 未质 未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押股 质 押股 质
名称 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份限 押 份限 押
售和 股 售和 股
冻结 份 冻结 份
数量 比 数量 比
例 例
协鑫
集团 572,142,145 11.26% 509,040,000 526,340,000 91.99% 10.36% 0 0 0 0
有限
公司
营口
其印
投资 1,022,630,000 20.12% 818,000,000 818,000,000 79.99% 16.10% 0 0 0 0
管理
有限
公司
华鑫
商业
保理
(营 520,000,000 10.23% 520,000,000 520,000,000 100.00% 10.23% 0 0 0 0
口)
有限
公司
合计 2,114,772,145 41.62% 1,847,040,000 1,864,340,000 88.16% 36.69% 0 0 0 0
注:协鑫集团本次质押前后质押股数与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合计股数存在100,478,461股差异的原因系协鑫集团第二期可交债换股导致质押股份数量被动减少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协鑫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用于:1、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用于补充自身流动资金。
2、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到期的股票质押情况如下表:
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4,834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35.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3%,对应融资余额40.20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8,10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36.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37%,对应融资余额26.6亿元。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自身经营或投资收益,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民营
(2)注册地: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
(3)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5)注册资本:88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力、矿业及其他工业、商业项目投资,储能、动力电池产品销售,工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大型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144,918.52 5,132,096.00
总负债 4,145,927.30 3,997,059.29
净资产 1,998,991.22 1,135,036.70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 1,495,629.25 1,979,208.98
净利润 18,899.83 54,73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37.94 420,297.28
(8)偿债能力指标:
科目 2019年9月
流动比率 95.72%
速动比率 90.49%
资产负债率 67.47%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5.03%
(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协鑫集团有息负债合计为441,645万元,其中半年内到期金额20,670万元,半年到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15,586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10)协鑫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二)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民营
(2)注册地: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1501室)
(3)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1501室)
(4)法定代表人:董刚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33,349.35 482,591.75
总负债 236,640.21 419,685.78
净资产 196,709.14 62,905.96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39,623.45 -30,99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0.14 -10.50
(8)偿债能力指标:
科目 2019年9月
流动比率 89.40%
速动比率 89.40%
资产负债率 54.61%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34%
(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营口其印有息负债余额为0元。
(10)营口其印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三)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民营
(2)注册地: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钱塘江路南海事局西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1808室
(3)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钱塘江路南海事局西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1808室
(4)法定代表人:余钢
(5)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业务;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建筑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853,538.52 47,270.51
总负债 1,029,883.20 50,000.00
净资产 823,655.32 -2,729.49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56.31 -2,72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365.34 -50,000.00
(8)偿债能力指标:
科目 2019年9月
流动比率 113.06%
速动比率 113.06%
资产负债率 55.5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5.67%
(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鑫保理有息负债余额为0元。
(10)华鑫保理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鑫集团累计质押协鑫集成股票约52,634万股,营口其印累计质押协鑫集成股票约81,800万股,华鑫保理累计质押协鑫集成股票约52,000万股,上述质押融资所获得资金主要用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协鑫集团、营口其印和华鑫保理以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开展顺利。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并设置了充分的履约保障比例来防范风险,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5、协鑫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协鑫集团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7、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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