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预计2019年度亏损10,000.00万元至14,000.00万元,其中,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你公司与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亚”)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川民终946号),你公司拟计提的非经常性损益支出“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款和赔偿款”及相应利息将导致你公司亏损约8,000.00万元;2019年12月28日,你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显示,你公司与兴源环亚合同纠纷案预计影响你公司2019年净利润4,422.08万元。
请说明上述预计亏损金额在短期内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具体金额的计算过程、会计处理依据等,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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