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0-003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本与公威司海市及商其业董银事行会股全份有体限人公员司保德证州信分行息(披以露下的简内称“容威真海实银、行准德确州和分完行整”),签没署的《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有机虚械假”)记与载泰、安误银行导股性份陈有述限或公者司泰重西大支遗行漏(以。下简称“泰安银行泰西支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保证合同》,公司为宝泰机械在威海银行德州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宝泰机械为公司在泰安银行泰西支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本担公保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有与虚全假资子记公载司、及误控导股性子公陈司述在或金者融重机大构的遗融漏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决定在授权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总额度25亿元内新增的金融机构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额度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本通公过司之日及起其一董年事内会有全效。体公人司员已保于证20信19年息4披月露25日的在内中容国真证实监会、准指确定创和业完板整上,市没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此次公司与有全虚资假子公记司载宝、泰误机导械性相互陈提述供或的者担重保大属于遗上漏述。担保范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一)及禹其城董宝事泰会机全械制体造人有员限保公证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秦士东
注册资本:叁亿零肆佰叁拾柒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
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生产、销售;大型锻造及新能源用锻钢坯料、铸钢件、有色金属及合金铸造(以上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种类的除外)生产、销售;废钢、废合金(不含危险废物)收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进口)。
主要财务状况: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4,059.47 121,443.86
净资产 40,679.90 39,090.80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销售收入 111,055.99 148,889.51
净利润 7,101.19 6,810.76
资产负债率 56.75% 67.81%
(二)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司兴奎
注册资本:叁拾贰亿陆仟柒佰柒拾肆万叁仟玖佰贰拾捌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大型锻件坯料、电渣锭、锻件、管模、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铸件、焊接件、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压力容器、非标成套核电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主要财务状况: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71,512.20 908,782.01
净资产 500,038.38 509,170.95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销售收入 164,715.00 205,867.55
净利润 13,217.58 22,203.54
资产负债率 42.62% 43.97%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威海银行德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签署时间:2020年1月8日。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6,857万元(陆仟捌佰伍拾柒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合同重新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宝泰机械与泰安银行泰西支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保证合同》
(1)签署时间:2020年1月15日。
(2)担保的范围:汇票敞口金额3,000万元(叁仟万元整)及手续费、垫款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业汇票到期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决定在授权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总额度25亿元内新增的金融机构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额度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该事项已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的总额度为2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8.51%。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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