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股价的积极变化,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自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8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
一、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19-021)、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综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自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83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4%,最低成交价为30.6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410,130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情况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股价的积极变化,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将对回购方案进行以下调整:
序号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3元/股。若公司在 过人民币50元/股。若公司在
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1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
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 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 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
定。 定。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23万股(剩余资金可回购数量约为45.18万股,加上已回购的23.0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23万股(剩余资金可回购数量约为15.18万股,加上已回购的23.0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原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人数、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到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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