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拟通过向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控股”)、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及拟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泰投资、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5.02%股份,并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内的合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泰和新材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开市起进入停牌程序,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5日),泰和新材股票(代码:002254.SZ)、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SZ)、Wind化纤指数(代码:882570.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10月25日 涨跌幅
泰和新材收盘价(元/股) 10.37 10.47 -0.96%
深证综合指数收盘价(点) 1,607.51 1,632.40 -1.52%
Wind化纤指数收盘价(点) 3,293.12 3,455.72 -4.71%
2019年10月25日,泰和新材股票收盘价为10.47元/股;2019年11月22日,泰和新材股票收盘价为10.37元/股。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泰和新材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0.96%,未超过 20%。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SZ)累计涨跌幅为-1.52%,同期Wind化纤指数(代码:882570.WI)累计涨跌幅为-4.71%;扣除同期深证综合指数因素影响,泰和新材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0.57%,扣除同期Wind化纤指数因素影响,泰和新材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3.75%,均未超过20%。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泰和新材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昊昱 师龙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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