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安隆
股票代码:30059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黄山路6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F座20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年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安隆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件: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工持股计划 计划
上市公司、公司、利安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隆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 指 2,349,5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交
变动 易完成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持有利安隆
10,25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的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杠杆配资业务采取了审慎原则,拟设立的信托计划优先级资金配资比例及额度无法达到公司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保证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30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达晨创瑞”),约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利安隆股份12,600,000股,每股价格均为18.11元,转让价款合计为贰亿贰仟捌佰壹拾捌万陆仟元整(¥228,186,000),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截止2018年6月14日收盘,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已经完成。
2019年7月,利安隆发行股份购买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后,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不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7%稀释为6.146%。
根据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修订稿),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组成,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机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
地 或者地区 职情况
的居留权
姚英 女 管理委员 中国 天津 否 供应链
会委员 总监
刘佳 女 管理委员 中国 天津 否 证券事务
会委员 代表
王研 女 管理委员 中国 天津 否 内审部
会委员 负责人
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有人改善个人生活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利安隆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利安隆10,25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存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利安隆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价格、数量和比例
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49,519股,详见下表所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20年1月15日 35.93 1,000,000 0.488%
员工持股
大宗交易 2020年1月16日 36.84 1,050,104 0.512%
计划
大宗交易 2020年1月20日 35.42 299,415 0.146%
合计 2,349,519 1.146%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员工持股
无限售流通股 12,600,000 6.146% 10,250,481 4.99998%
计划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安隆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后,员工持股计划不再是持有利安隆股份5 %以上的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2-83718775
3、联系人:张春平、刘佳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天
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委员(姚英):
管理委员会委员(刘佳):
管理委员会委员(王研):
2020年1月20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
限公司 代产业区黄山路6号
股票简称 利安隆 股票代码 3005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务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
限公司 册地址 代产业区黄山路6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2,600,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6.146%
行股份比例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10,250,481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4.99998%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天津利
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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