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绿色债券“19新兴G1”2020年付息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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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0-01
    
    债券代码:111076 债券简称:19新兴G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债券“19新兴G1”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年第一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21日,凡在2020年1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1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9年第一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19新兴G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1076”)将于2020年1月22日支付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年第一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简称:19新兴G1。
    
    5、债券代码:111076。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调整后的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9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9年第一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9新兴G1”的票面利率为4.25%,每手“19新兴G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4.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2.50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1月21日
    
    2、除息日:2020年1月22日
    
    3、付息日:2020年1月2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1月22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1月2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新兴G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联系人:包晓颖、王新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1层
    
    电话:010-65168722、010-65168778
    
    传真:010-65168808
    
    邮政编码:100120
    
    2、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李佳佳、于红、张彦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7
    
    传真:010-65534498
    
    邮政编码:100031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周宁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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