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地矿: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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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地矿 公告编号:2020-005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进行换届选举。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任期3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宝才先生、尤加强先生、刘波先生、孔令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毕方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伏军先生、董华先生、李兰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17日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宝才先生,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总法律顾问,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兼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兖州矿务局唐村煤矿财务科科长,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信息管理部部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张宝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尤加强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山东鲁南化肥厂煤化中心科研所副主任,山东鲁南化肥厂枣庄高科技化工园区筹备组副组长,兖矿鲁南化肥厂高科技化工园区副主任,兖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兖矿孝义项目筹备处煤化工项目筹备组副组长,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煤制油项目组组长,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兖矿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尤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波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历任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巨龙公司办公室科级科员,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调研科科长、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处级秘书、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上海金谷裕丰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令涛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历任鲁南化肥厂计划财务处助理会计师,兖矿鲁南化肥厂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兖矿鲁南化肥厂计财党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兼),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兖矿化工有限公司规划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孔令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方庆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安徽省无为制药厂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蚌埠油厂经营部经理、副厂长,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毕方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方庆先生曾于2010年12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伏军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法学院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教、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伏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华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山东省财政厅技术服务专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兼职咨询专家、营改增专家组成员,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专家库成员。
    
    截至本公告日,董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兰明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律师。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普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兰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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