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车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已取消)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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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20-11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金宇车城”)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方环能”)86.3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9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公司拟筹划本次重组,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1月6日公告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6日开市起复牌。
    
    2020年1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拟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公司拟终止收购中源创能60%股权,并继续推进十方环能86.34%股权的收购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将构成对前次预案中披露的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同日开市起停牌。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及后续的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重组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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