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2 号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称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1.2 亿元至1.7亿元,同比增长141.79%至159.20%。其中,公司实现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9,400万元,主要为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
1、请说明你公司2019年度实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具体内容、金额、确认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各项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2019年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36亿元,实现净利润3,496.79万元。请结合2019年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产品价格走势、销售数量、毛利率变动,以及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情况,说明2019年各季度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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