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中工Y1 债券代码:155867.SH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息均来源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总额:15亿元。
3、债券期限: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4、发行首日:2019年10月30日。
5、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发行人已承诺宣告支付或赎回的利息和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2018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余额131.85亿元,借款余额126.24亿元。2019年12月末,发行人借款余额157.64亿元,较 2018年末增加31.40亿元,2019年1-12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达到23.82%。
2019年1-12月,发行人合并口径新增借款按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新增借款项目 2019年12月末 2018年末 本年新增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借款 98.15 116.62 -18.47 -14.01
公司债券 10 7.18 2.82 2.14
委托贷款 20 0.00 20 15.17
宣告赎回权益工具形 25.11 0.00 25.11 19.04
成债务
其他借款 4.38 2.44 1.94 1.47
合计 157.64 126.24 31.4 23.82
平安证券作为19中工Y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平安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关于19中工Y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19中工Y1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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