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0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和解执行中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通联)为案件原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炭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烯碳)为案件被告。
?涉案金额:7708.16万元货款及违约金等
香溢通联收到法院执行款1645.47万元。
?和解债权金额:8898.19万元
按照《和解协议》,2018年香溢通联累计收到还款1200万元。
2019年香溢通联累计收到还款6450万元。
2020年1月3日,香溢通联收到还款500万元。
?香溢通联与被告宁波炭基、沈阳银基、银基烯碳及银基置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经董事会审议未获得通过,条件未成就,补充协议不能生效。
一、基本概述
2017年6月16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通联为宁波炭基代采购并交付货物,宁波炭基未依约支付货款,香溢通联就该委托采购业务对委托人宁波炭基、保证人沈阳银基、银基烯碳提起诉讼。
2018年5月31日,香溢通联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2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炭基向香溢通联支付货款7708.1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等。
2018年8月10日,香溢通联收到法院执行款1645.47万元。
2018年11月27日,香溢通联与被告方宁波炭基、沈阳银基、银基烯碳及新增担保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确定和解债权金额合计8898.19万元,香溢通联同意债务人以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欠款,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2018年12月3日,香溢通联收到银基烯碳的还款400万元。2018年12月26日,香溢通联收到宁波炭基的还款800万元,按照《和解协议》,债务人2018年的还款计划已履行完毕。
2019年,香溢通联累计收到还款6450万元。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27、2018-028、2018-040、2018-063、2018-064、2018-065、2018-067、2019-071
二、进展情况
为了督促相关方尽快履约,经过磋商,2019年12月27日,香溢通联与被告宁波炭基、沈阳银基、银基烯碳及银基置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香溢通联
乙方:宁波炭基、沈阳银基、银基烯碳、银基置业
1.乙方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2020年1月5日前支付50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0年3月20日前全部付清。
2.乙方另行提供价值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按备案价)的房产为上述剩余款项的支付提供担保并办理完毕网签手续。
3.乙方至主办券商光大证券处办理完毕沈阳银基持有的银基稀碳股票的确权、登记及托管手续。
4.在乙方将本补充协议第1、2、3条规定的事项(剩余款项的支付除外)全部履行完毕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解除银基稀碳持有的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保全措施的申请。
5.除本补充协议的特别约定外,《和解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6、本补充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0年1月3日,香溢通联收到还款500万元。按照前述债务人的还款情况,补充协议第1条规定的还款事项已经实现(剩余款项的支付除外)。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通联诉讼业务签订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未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条件未成就不能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债务人签订的《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未获得董事会同意。
公司近期获悉沈阳银基和银基烯碳的实控人发生变更,公司将进一步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积极敦促其尽快归还剩余款项,努力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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