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13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变更支付安排的议案》。
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60,067.83万元购买永州鹏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州鹏康”)持有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35.7454%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已于2018年11月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现出于最大限度将资金用于生产的考虑,经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本次交易的支付时间,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永州鹏康付清本次交易的剩余对价,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六)》。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迪初先生、聂卫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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