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39 号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你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称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至1.6亿元,同比增长119.23%至127.97%。其中,公司实现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为1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
1、2019 年度,公司实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具体内容、金额、确认依据。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各项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2、2019年第1-3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45亿元、16.95亿元、15.1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35亿元、-0.32亿元、3.79亿元。请你公司结合2019年全年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主要产品价格走势、销售数量等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并说明2019年各季度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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