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5月15日已实施完毕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96,455,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6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吴玉熙先生、丁红莉女士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向其销售产品,并签署了《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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