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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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庆峰先生、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郁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汪明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刘庆峰先生为公司总裁,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郁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江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科大讯飞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事项在第四届董事会期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再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张本照、赵惠芳、刘建华、赵旭东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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