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公司党组织设置由上级党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组织审批,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生。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2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3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
之一进行: 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4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二)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议;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通过。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5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销。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
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条章程 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
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6 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其股东资格的合
法性由网络服务方确认。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
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
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
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7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序。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 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日下午3: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束时间。
…… ……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
8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届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若干专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若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9 干专门委员会,并由董事兼任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人,其成员全部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薪酬与考核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委员会的负责人由独立董事兼任。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细则的制定、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负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责人应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兼任。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五十二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第一百五十二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
10 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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