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03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管委会签订《博济医药中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及孵化器项目进区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或“乙方”)与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管委会(以下简称“科创城管委会”或“甲方”)本次签订《博济医药中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及孵化器项目进区合同》(以下简称“《项目进区合同》”)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项目进区合同》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3、合作项目根据具体项目开发建设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南昌)中医药与科创城管委会共同签署了《项目进区合同》,双方拟在科创城打造以孵化器+高端共享中医药研发平台为核心的中医药产业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中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孵化器及成立专项投资基金等。
本次签署《项目进区合同》暂不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项目进区合同》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管委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科创城管委会与博济医药、博济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科创城介绍: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位于江西省赣江新区,以中医药产业为核心,以传承中医药文化、创新国宝名药,发展中医特技为主要方向。
三、《项目进区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作目标
拟在科创城打造以孵化器+高端共享中医药研发平台为核心的中医药产业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中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孵化器及成立专项投资基金等。
(二)项目合作内容
1、建设赣江新区中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积约4000平方米,由江西赣江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投入大约3000-4000万元(不包含土建)。
建设内容包括:药学研究中心、质量及检测中心、中试车间及办公场所,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装修、配备实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该公共服务平台产权归科创城管委会所有,交由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对中医药科创城内企业开放使用。
2、建设中医药孵化器
孵化器场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政府提供。第一期提供5000平方米,视发展需要增加到10000平方米,并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
3、成立项目运营管理公司
由乙方在中医药科创城注册全资子公司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的运营管理工作。
4、合作成立投资基金
甲方和乙方合作组建2亿规模的医药研发基金,支持注册在中医药科创城的持有人公司、药物研发公司以及一类药、中医经典名方、院内制剂等项目的开发。
5、条件成熟后,甲乙双方合作建设中药CDMO生产基地,以承接区内外新药项目的落地生产。由乙方出资购买土地和建设,甲方给予政策扶持。
(三)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负责赣江新区中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的投资建设,并交由乙方进行运营管理,期限10年。同时,与乙方合作成立2亿规模的投资基金。
(2)支持乙方以创新型产业模式发展中医药总部经济,鼓励国内外医药企业或个人在科创城孵化器设立持有人公司(相当于总部),委托赣江新区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研发;或者注册地在科创城以外的企业以“委托研发、委托生产、委托销售”的方式落户赣江新区。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成立子公司,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的运营管理,为入孵企业提供工商注册、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融资和政府奖励申请等服务。
(2)乙方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研究和工作人员的招聘、工资、社保、奖金福利标准的制定和发放等。
(3)乙方利用行业资源,协助赣江新区及其招商部门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的招商工作,帮助甄别项目团队的实力、技术成熟度和市场前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进区合同》协议生效后,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看来,该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公司提升中医药领域的服务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与科创城管委会签署《项目进区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该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博济医药中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及孵化器项目进区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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