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0-00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团队新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内部沟通及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经双方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关于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2、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审计从业资质以及业务开展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团队新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内部沟通及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经审慎考虑,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和工作经历,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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